林枫没有打扫战场,他只拿了红莲公子的储物戒指,便放了一把火,将莲花宫给烧掉。
林枫离开莲花宫之后不久,两个黑衣蒙面人来到莲花宫,看到如此惨景,各自眼中露出了强烈的杀机。
随后,两人来到红莲公子的尸骸跟前,只见红莲公子已经变得了一具焦尸,全身上下,已经看不到一丝完整的地方。
两人检查了一番之后,神色冷厉,喃喃道:“杀人也就算了,居然还使用搜魂大法,此人极有可能是神元境强者。”
“这人已经知晓组织的秘密,必须要干掉他。”
“他拿走了红莲公子的储物戒指,只要顺着这个线索,肯定能够找到他。”
“先回去秉明首领,此事不宜自作主张。”
“好!”
……
两人离开之后,一只蚂蚱从死人堆中爬出,然后迅速飞向远方。
林枫从蚂蚱中接收到了信息,神色有些凝重。
莲花宫的存在,果然不像表面这么简单,这背后有一个神秘的组织,叫‘暗’,而红莲公子只是该组织的一个普通成员。
至于‘暗’有什么来历,是什么背景,林枫却无从得知,因为红莲公子的身份普通,根本接触不到该组织的核心机密。
但是,林枫从红莲公子的记忆信息中得知,莲花宫每隔一段时间,都会向组织贡献一名女子,而他们要抓捕叶青雪的目的,就是要将叶青雪贡献给这个组织。
林枫很想调查组织‘暗’的来历,可是他的实力并不足以撼动这个组织,为了避免打草惊蛇,林枫决定按兵不动,先看看情况再说。
随后,林枫进入了戒指空间,将众女集合起来。
“林师兄,多谢你帮我们报仇,小女子无以为报,只能做牛做马,报答林师兄的恩情。”
说话的是洛青灵,洛青灵是散修,没有任何背景,能够修炼到元神境,也是颇有毅力之辈。
其他女修也纷纷答谢,没有林枫相救,她们可能会惨死在地牢之中。
此时,林枫戴着面具,这些女子只知道他姓林,并不知道他的具体信息。
林枫平静的说道:“妙极之法的破解之法,我已经找到了,等你们破解妙极之法后,你们就可以恢复容颜了。”
闻言,众女神色一愣,顿时欣喜不已,她们之所以自毁容颜,就是不想受到妙极之法的控制,这也是破解妙极之法的极端手段。
但如今,她们听说有办法破解妙极之法,如何不欣喜,哪个女子不在乎自己的容颜呢?
随后,不等众人发话,林枫便将拓印好的破解之法交给她们,道:“你们好好参悟,明白其中的诀窍之后,自可破解妙极之法了。”
“多谢林师兄!”
众女发自内心的感谢,没有林枫,她们至今还活在地狱中呢。
林枫将破解之法交给她们之后,当即离开了戒指空间。
随后,林枫来到一座城镇,在一家豪华商铺中,耗费巨资,购买了一份修真大陆的地图。
林枫找了个安静的地方,仔细的看着地图,他要寻找一块可以建立门派的地盘。
只是,修真界大部分地区都已经被人占领,想从剩下的区域寻找一个可建立门派的地方,太难了!
莲花宫覆灭,这地盘倒是可以用,但林枫却不想用,这其中不但牵扯到那个神秘组织,更主要的原因,林枫对莲花宫十分恶心,这是一个晦气的地方,不值得拥有。
至于说从其他势力手中购买地皮,也不是不行,但别人肯定不会让出灵气充裕的地方,自然,林枫也不会甘心屈居于灵气贫瘠的地方,地盘小不说,还要受制于人。
“算了,先去采购一批材料,等找到地方的时候,就可以马上动工了。”
林枫心中暗道。
这时,林枫想起了一件事情,自己得到了镜湖真人和红莲公子的储物戒指,还没有打开,就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宝物。
想到这里,林枫心念一动,手中顿时出现两个储物戒指,黑色的是镜湖真人的,红色是红莲公子的。
黑色戒指的禁制非常复杂,如果强行破解的话,极有可能会将戒指内的宝物全部毁掉。
相对来说,红色戒指的禁制比较简单,破解也容易些。
为了谨慎起见,林枫进入到小世界中,然后进入自己的专属洞府,这才开始破解。
不久之后,林枫将红色戒指的禁制破解掉,当他用神念探查到戒指内的物品之时,顿时无语得很,只见戒指中存放了大量女子的物品,各种服饰道具药品之类的,真的让林枫大开眼界。
“真是一个牲口!”
林枫不禁暗骂了一声,从红莲公子的记忆信息中,林枫知道,红莲公子经常用各种道具和药品来折磨女人,以满足自己那畸形的欲望。
除了那些物品之外,储物戒指内还有很多宝物,灵石和各种材料堆积如山,还有各种的灵宝、符咒、功法口诀等等,应有尽有。
其中一块红色令牌引起了林枫的注意,只见上面刻印了两字——红莲,林枫知道,这就是红莲公子在暗组织的身份令牌。
而那些功法口诀,大多数是邪功,其中以妙极之法最为上乘,其他功法等级较低,林枫也没有放在眼里。
说起来,妙极之法是一种以奴役女修为主的邪恶功法,红莲公子修炼的是主功法,莲花宫女弟子修炼的是次级功法,女弟子修炼次级功法之后,一生都会受到红莲公子的奴役。
至于莲花宫的男弟子,根本没资格修炼妙极之法,如果强行修炼,会导致功体崩溃。
在红莲公子的想法中,那些男弟子都是提供精元的,他们的价值就是被女弟子压榨,稍有反抗,那就是身死道消的下场。
这也是莲花宫男弟子为什么寿命普遍缩短的原因,精元都被榨干了,能不成为短命鬼吗?
林枫取出妙极之法的口诀,仔细的观摩了一下,其中的一些修炼之法,倒是可以借鉴一下,融入到双修之法当中。